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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类女性不宜服用紧急避孕药
作者:小飞

小飞

2011-07-06 12:03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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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紧急避孕药是指在无防护性生活或避孕失败后的一段时间内,为了防止妊娠而采用的避孕方法,药物避孕是其中最常用的方法。但是有些女性是不能服用紧急避孕药的,99子宫网小编提醒八类女性不宜服用紧急避孕药。

  1、重大疾病患者

  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,从肾脏排出,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,故急、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   均不宜使用。

  2、 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

  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,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,可使血糖升高,影响甲状腺功能,所以各种血液病、血栓性疾病、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均应避免应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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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、妇科肿瘤患者

  由于妇科肿瘤、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,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,应禁用。

  4、精神病患者

 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,可能会发生误服错服等情况,产生不良后果。

  5、月经稀少者

  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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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6、 年龄在45岁以上者

  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,一般不宜用避孕药避孕。

   7、年龄在35岁以上但是吸烟的妇女  

     不宜长期服用,以免卵巢功能早衰。

   8、哺乳期妇女

   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,并可经乳汁分泌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,因此,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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