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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情况下必须做剖宫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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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2-17 15:03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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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●产妇方面的原因:

       在产前检查就已发现异常,并事先已决定要做剖宫产的,例如明显的骨盆狭窄,正常大小的胎儿也不能经阴道娩出;软产道有瘢痕狭窄,分娩时不能扩张;盆腔内或子宫壁上有肿瘤,阻碍胎儿娩出;产前出血,诊断为前置胎盘或胎盘早期剥离;35岁以上的高龄初产妇,合并胎位不正或先兆子痫等。如有上述各种情况,分娩时要施行剖官产,并应在预产期前住院。

       还有一种情况是产前检查尚属正常。但在分娩过程中发生问题,临时决定剖宫产的.如产程停滞经处理无效,使产程延长;分娩过程中出现子宫先兆破裂等。

       ●胎儿方面的原因:

       当胎儿因某种原因发生宫内窘迫,胎心音变化或羊水中出现胎粪;胎盘功能严重减退,使胎儿缺氧;发生脐带脱垂,但胎心音好,估计短时间内不能经阴道分娩的;母亲骨盆虽属正常,但胎儿过大,阴道娩出活婴有困难;或横位、颏后位不能纠正时。

        如有上述情况,均要进行剖宫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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