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保后的居民如果在下列八种情况下,统筹基金将不予支付:
1、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(急诊除外);
2、未经批准转外地医疗机构的;
3、不符合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目录、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的医疗费用;
4、未按规定期限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;
5、私自涂改处方或自行开方索取的药品费用;
6、在国外或港、澳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;
7、因违法犯罪、打架、斗殴、酗酒、自残、自杀、吸毒以及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;
8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。
八种情形医保不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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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8-02 17:22:07
319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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