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对于每一对夫妇都是大事,在孕前一定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,特别是疾病方面的,很多疾病不仅直接影响孕妇的健康,而且怀孕后也影响着胎儿的成长与发育,准备怀孕的夫妇一定加以重视,99子宫网小编提醒这8类女性不能怀孕。
1、心脏病。
怀孕会使心脏负担加重,有可能加重病情,这是肯定的。但并不是所有患心脏病的妇女都不能怀孕,而应根据心脏的性质、心脏受损程度、心功能状况等,由医生做出综合判断。一般认为,有以下情况的心脏病患者不要怀孕:心功能3-4级;有心力衰竭病史;严重二尖瓣狭窄,经常气短咯血;有风湿活动如关节肿痛、发热、血沉加快等;心脏明述增大;同时合并其它全身性疾病如肾炎、肺结核等;有过心脏内栓子脱落引起脑、肾或眼底小血管栓塞史。此外,还有贫血性心脏病血红蛋白在以下者、高血压性心脏病、病毒性心肌炎等。
2、高血压。
中晚期高血压患者不可怀孕。即使是可以怀孕的早期高血压病人,也要警惕怀孕后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。
3、肝炎。
肝炎急性期不能婚育,须经饴疗好转后观察―段时间再考虑妊娠。
4、肾炎。
肾炎患者不可怀孕。如已基本治愈,血压正常,尿蛋白微量或偶尔出现“+”,肾功能恢复正常,一般可以怀孕,但应经常到医院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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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症。
怀孕可使甲亢患者的心血管系统症状加重,甚至出现心力衰竭和甲亢危象。孕妇患重症和不易控制的甲亢可以引起流产、早产、死胎、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、产时子宫收缩乏力,并增加产后感染发生率,而且治疗甲亢的硫脲类药物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。但一般认为,轻度甲亢和经治疗能控制的甲亢并不影响妊娠。
6、糖尿病。
糖尿病患者最好不要怀孕,特别是已有明显肾脏病变或严重的视网膜病变者更不可怀孕,如病变较轻,血压不高,心肾功能和眼底均正常,可考虑妊娠,但须由医生严密控制病情。
7、哮喘。
长期慢性哮喘且心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,不可怀孕。
8、白血病。
妊娠可使母体白血病恶化,因此白血病患者绝对不可怀孕,一旦怀孕应行人工流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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