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促进子宫肌瘤的临床规范诊治,中华妇产科杂志2016年启动了中国版的“子宫肌瘤专家诊治共识”制定项目,由妇产科领袖郎景和院士牵头,汇聚国内十余家权威妇产科医院17位知名专家教授,于2016-2017年先后召开3次审稿会,1次修稿会,最终完成了共识的撰写。日前,稿件已于2017年12月25日发表在中华妇产科杂志的第12期,793至800页。
特此,节选其中重要内容与大家分享并解读
01
解读:需要手术的病人中,多数适合HIFU治疗
原文:P798
02
解读:
部分因禁忌症而不能手术的肌瘤,可选择海扶,包括:
严重的凝血功能障碍及血液病;
存在其他不能耐受麻醉及手术的情况;
隔疝患者禁行腹腔镜;
原文:P795
03
解读:
手术治疗通常要求子宫肌瘤超过4厘米,而海扶可以在肌瘤更小的时候处理,尤其适合有生育需求或心理负担的患者及早处理。
原文:P795
04
解读:
对于部分可能会增加开腹或腹腔镜手术难度、风险的子宫肌瘤,HIFU治疗可降低难度和风险,如:
子宫肌瘤较多
单个肌瘤直径大于10厘米
特殊部位的子宫肌瘤
盆腔严重粘连
原文:P795
05
解读:
HIFU和经阴道手术都能更好解决糖尿病、高血压、肺心等内科合并症而不能耐受开腹、腹腔镜手术的子宫肌瘤。而且当上述情况同时存在肌瘤数量大于2个、和肌瘤大于6厘米等,则不能经阴道手术,选择HIFU则不受这些限制。
原文:P797
06
解读:
宫腔镜适应于粘膜下肌瘤,小于5厘米的2和3型,HIFU可突破这些限制且无相关严重并发症
原文:P796
07
解读:
脉栓塞治疗(UAE)更微创,但并发症多和重。HIFU属无创路径,且并发症少而轻。
原文:P797
08
关于其他子宫肌瘤的治疗方法,中国专家共识如下(见原文P798):